信托
信托是指一方(委托人)把财产交给另一方(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信托文件或遗嘱的约定,为第三方(受益人)的利益持有和管理这些财产。家族信托是为家庭成员设立的私人信托,与面向公众的慈善信托不同。
常见的家族信托类型:
1. 生前信托(Inter Vivos Trust / Living Trust):在委托人在世时设立,一般由律师起草信托文件,设立后立即生效。之后可以继续向信托转入财产。由于财产已不属于委托人的遗产,委托人过世时这部分财产无需经过遗嘱认证。
2. 遗嘱信托(Testamentary Trust):通过遗嘱设立,在委托人去世后才生效。委托人在世时可以随时通过修改遗嘱来调整。遗嘱信托中的财产要先经过委托人的遗产,因此一般需要经过遗嘱认证(缴纳安省遗产管理税),并适用身故时视同处置的税务规定。
此外,我们也经常处理自我信托和夫妻共同信托(Alter Ego / Joint Partner Trust,适用于 65 岁及以上人士),以及为残障受益人设立的汉森信托(Henson Trust)。
哪些家庭适合设立信托?
信托并不是高净值家庭的专利,常见的用途包括:
- 为子女或孙辈持有资产(例如作为教育金),等他们有能力管理时再交给他们
- 在重组家庭或分居离婚的情况下,保护子女应得的财产
- 照顾残障家庭成员,同时不影响其政府福利
- 在资产冻结或企业传承中持有家族企业的股份
- 避免遗嘱认证,保护家庭隐私
信托相关的税务规定:
- 信托如何纳税:留在信托内的收入一般按最高边际税率纳税;已支付或应付给受益人的收入,由受益人纳税。
- 21 年规则:信托每满 21 年,其资本性财产视同按市值处置。需要在到期之前提早规划。
- 每年申报 T3 及受益所有权信息:大多数信托每年都必须申报 T3(即使没有收入),并附上附表 15(Schedule 15),申报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以及能控制信托的人。空信托(bare trust)2025 年度无需申报,但部分空信托从 2026 年度起需要申报(首次申报截止日为 2027 年 3 月 31 日)。逾期或漏报会被罚款。
- 替代性最低税:与个人不同,大多数信托没有 AMT 基本豁免额,信托如实现并保留大额资本利得,可能需要缴纳 AMT。详见替代性最低税(AMT)。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信托的信息,欢迎咨询我们。
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本身不缴纳所得税,其收入或亏损分配给各合伙人,由合伙人在各自的税表中申报。有公司合伙人、收入与支出合计超过 200 万加元、或资产超过 500 万加元的合伙企业,一般需要申报 T5013 合伙企业信息申报表。
我们可以协助:
- 编制 T5013 申报表及每位合伙人的 T5013 税单
- 按合伙协议分配收入、亏损及资本成本折旧(CCA)
- 合伙企业财务报表及调整成本基数(ACB)的追踪
- 在房地产及投资项目中比较合伙、公司或合营等不同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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