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税务

适用于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但拥有加拿大房产或有加拿大来源收入的个人。
01税务居民身份

是否属于税务上的非居民,取决于您与加拿大的联系,而不是国籍或移民身份。

我们提供

  • 依据居住联系、在加天数及税收协定判定身份
  • 视同居民及与多个国家有联系的个人
  • 身份变化时的入境与离境申报
02加拿大房产出租收入

支付给非居民的租金须预扣加拿大税款;正确申报可以改为按净收入纳税。

我们提供

  • 由租客或物业管理人按租金总额预扣 25% 的 Part XIII 税
  • 递交 NR6 申请,改为按净租金收入预扣
  • 每年申报第 216 条税表,申报净收入并退回多扣税款
  • NR4 税单及代理人义务
03出售加拿大房产

如果没有清税证明,买方须扣留售价的 25%(可折旧财产为 50%)。

我们提供

  • 出售后 10 天内递交第 116 条清税申请(T2062 / T2062A)
  • 计算资本利得、折旧回收及申请证明所需缴纳的税款
  • 申报出售当年的加拿大税表,取回多扣的款项
  • 与房产律师配合完成交割
04安省海外买家税与土地转让税

安省的海外买家税(NRST)及土地转让税,在符合条件时可以申请退还。

我们提供

  • 评估是否符合海外买家税(NRST)退税条件
  • 准备退税申请及证明文件
  • 首次购房者土地转让税退税
05空置税(UHT,2022–2024 年度)

联邦空置税(Underused Housing Tax)自 2025 年起已取消,但 2022 至 2024 年度仍需申报。根据我们的经验,卖房时税局现在大概率会审查这几年的空置税申报,逾期罚款很高。如尚未申报,建议通过自愿披露计划(VDP)主动补报。

我们提供

  • 判断 2022–2024 年度是否需要申报及适用的豁免
  • 补报 2022–2024 年度空置税
  • 申请自愿披露计划(VDP),减免罚款和利息
  • 卖房时应对税局的空置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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