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非税务居民出售加拿大房产时,根据《所得税法》第 116 条,如果卖方未能提供 CRA 签发的 清税证明(Certificate of Compliance),买方须预扣售价总额的 25%;如属 可折旧财产(例如出租房产中的房屋建筑部分),预扣比例为 50%。实际操作中,这笔款项一般由买方律师在交割时扣留。
清税流程
- 递交 T2062 表格(可折旧财产另需 T2062A),最迟在 出售后 10 天内;最好在交割前就递交,以便尽早拿到证明。
- 缴纳或担保增值部分的税款。 CRA 一般要求按预计资本利得的 25%(可折旧财产的利得或折旧回收按 50%)预缴,而不是按全部售价计算。
- 取得清税证明。 CRA 签发证明后,律师将其余扣留款项退还给您。
- 申报出售当年的加拿大税表。 实际应纳税额在报税时计算,多缴部分予以退还。
逾期递交可能被罚款;如果没有清税证明,买方必须把全部预扣款汇给 CRA,大笔售房款可能要等到报税评估后才能退回。
2024 年曾提议随资本利得纳税比例调整,把预扣率由 25% 提高到 35%;该提议已于 2025 年 3 月取消,目前预扣率仍为 25%。
如果您是非税务居民并计划出售加拿大房产,请在出售前联系我们——提前规划可以加快清税,避免不必要的资金占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