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居民身份转换

又回来了:重新成为加拿大居民

回流时的资产成本基数、之前离境时的处理

Scott Tang, CPA更新 2026-11-05适用 2026 年规则约 4 分钟

离开加拿大几年,又回来了 —— 税务上,回来那天重新成为居民,和第一次落地很像:大部分资产按回来那天的市值重新定成本。但有两点不一样:离开时交过离境税的资产,符合条件的可以选择「撤销」;T1135 第一年的豁免一般不能再用。

回来那天

重新成为居民,大部分资产按当天市值定成本

可以调整

离开时视同卖出、一直持有到回来的资产,可以选择减少当初的离境处置

没有第一年豁免

T1135 的「第一次成为居民」豁免一般不再适用

福利重新申请

牛奶金等要重新申请

回来时,资产怎么处理

离开后在国外买的资产

🔁 回来时
✓按回来那天的市值
💡 要注意
—和第一次落地一样,留好估值

离开时交过离境税、一直持有到回来的

🔁 回来时
◐按回来时的市值;选择调整的,成本同时减去选择的金额
💡 要注意
—比较现在退税和将来的税再决定

加拿大的房子(离开时不视同卖出的)

🔁 回来时
✕成本不变
💡 要注意
—非居民期间的年份,一般不能算主要住所

RRSP、TFSA

🔁 回来时
✕不涉及
💡 要注意
—TFSA 从回来那年重新累积额度

选择「撤销」离境处置:数字怎么变

假设一只一直持有的股票(不是应税加拿大财产):离境前成本 20 万,离境时市值 100 万。选择减少的金额,同时减少当初的离境处置所得和回来时的成本,上限是离境时的利得、回来时的市值和你选择的金额三者中最低的。

项目不选择选择减少 80 万
当初的离境处置所得100 万20 万(离境利得变成 0)
回来时市值 90 万:回来时的成本90 万10 万
回来时市值 150 万:回来时的成本150 万70 万

选不选、选多少,要比较离境那年的税款调整和将来实际卖出的税。应税加拿大财产另有规则;要在回来那年的报税截止日前书面选择,并列出资产和市值。

回来那一年要做的

  1. 1

    定回来的日期

    重新建立居住关系那天

  2. 2

    资产估值

    回来那天的市值

  3. 3

    看离境时的资产

    要不要选择调整

  4. 4

    部分年度报税

    回来后的全球收入

  5. 5

    重新申请福利

    牛奶金、CGEB

要注意的地方

  • T1135 从回来那年就要看

    以前做过加拿大居民的,一般不能再用第一年的豁免,回来那年海外资产超过 10 万加元就要报。

  • 加拿大房子的主要住所

    离开期间的年份一般不能指定为主要住所;以后卖房要按年份算。

  • RRSP 额度

    要有符合定义的 earned income 才有新额度;离开前留下的额度一般还在。

  • 离开那边也要处理

    你在另一个国家也可能有「离境」的税务,两边的时间要对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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