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定程序業務中,我們執行 由您和報告使用者事先約定的特定程序,並報告事實發現。業務按照 加拿大相關服務準則(CSRS)4400 執行,不發表意見、不提供保證,由使用者根據發現自行得出結論。
常見用途
- 需要覈實支出的政府資助及補貼項目
- 合同、租約(例如按營業額計租)及特許權使用費協議的合規檢查
- 應買方、投資人或母公司要求,對特定餘額或交易執行程序
- 收購前或盡職調查中的部分覈查程序
工作流程
- 與您確定程序內容、對象及報告使用者
- 執行程序並記錄結果
- 出具事實發現報告,可限定僅供指定使用者使用
商定程序靈活、針對性強,費用通常低於對完整財務報表的審計或審閱。聯絡我們,確定業務範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