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加拿大稅務局(CRA)的信件往往令人緊張。我們代表個人、公司及信託處理整個過程——從最初的資料要求,到正式的異議程序。
我們可以幫您
- CRA 信件與審閱:解釋 CRA 的要求,整理支援文件並代表您回覆
- 稅務審計:個人稅、公司稅、GST/HST 及工資審計,包括房地產和非居民相關案件
- 調整建議函(Proposal letter):在正式重新評估前審覈 CRA 擬作的調整並提出意見
- 異議(Notice of Objection):如您不同意評估結果,我們起草並遞交異議,並與 CRA 上訴部門溝通
- 納稅人減免(Taxpayer Relief):在符合條件時申請取消或減免罰款和利息
- 自願披露(VDP):主動更正以往未申報的海外收入或資產等問題
注意時限
異議時限非常嚴格:個人一般為申報截止日後一年或評估通知發出後 90 天,以較晚者為準;公司一般為評估通知發出後 90 天。收到通知後請儘快聯絡我們。
如案件進入加拿大稅務法院(Tax Court of Canada),我們會與經驗豐富的稅務律師合作。
聯絡我們,把 CRA 信件發給我們,我們會告訴您下一步該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