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託
信託是指一方(委託人)把財產交給另一方(受託人),由受託人按照信託文件或遺囑的約定,為第三方(受益人)的利益持有和管理這些財產。家族信託是為家庭成員設立的私人信託,與面向公眾的慈善信託不同。
常見的家族信託類型:
1. 生前信託(Inter Vivos Trust / Living Trust):在委託人在世時設立,一般由律師起草信託文件,設立後立即生效。之後可以繼續向信託轉入財產。由於財產已不屬於委託人的遺產,委託人過世時這部分財產無需經過遺囑認證。
2. 遺囑信託(Testamentary Trust):通過遺囑設立,在委託人去世後才生效。委託人在世時可以隨時通過修改遺囑來調整。遺囑信託中的財產要先經過委託人的遺產,因此一般需要經過遺囑認證(繳納安省遺產管理稅),並適用身故時視作處置的稅務規定。
此外,我們也經常處理自我信託和夫妻共同信託(Alter Ego / Joint Partner Trust,適用於 65 歲及以上人士),以及為殘障受益人設立的漢森信託(Henson Trust)。
哪些家庭適合設立信託?
信託並不是高淨值家庭的專利,常見的用途包括:
- 為子女或孫輩持有資產(例如作為教育金),等他們有能力管理時再交給他們
- 在重組家庭或分居離婚的情況下,保護子女應得的財產
- 照顧殘障家庭成員,同時不影響其政府福利
- 在資產凍結或企業傳承中持有家族企業的股份
- 避免遺囑認證,保護家庭私隱
信託相關的稅務規定:
- 信託如何納稅:留在信託內的收入一般按最高邊際稅率納稅;已支付或應付給受益人的收入,由受益人納稅。
- 21 年規則:信託每滿 21 年,其資本性財產視作按市值處置。需要在到期之前提早規劃。
- 每年申報 T3 及受益所有權資訊:大多數信託每年都必須申報 T3(即使沒有收入),並附上附表 15(Schedule 15),申報委託人、受託人、受益人以及能控制信託的人。空信託(bare trust)2025 年度無需申報,但部分空信託從 2026 年度起需要申報(首次申報截止日為 2027 年 3 月 31 日)。逾期或漏報會被罰款。
- 替代性最低稅:與個人不同,大多數信託沒有 AMT 基本豁免額,信託如實現並保留大額資本增值,可能需要繳納 AMT。詳見替代性最低稅(AMT)。
如果您想了解更多關於信託的資訊,歡迎諮詢我們。
合夥企業
合夥企業本身不繳納所得稅,其收入或虧損分配給各合夥人,由合夥人在各自的稅表中申報。有公司合夥人、收入與支出合計超過 200 萬加元、或資產超過 500 萬加元的合夥企業,一般需要申報 T5013 合夥企業資訊申報表。
我們可以協助:
- 編制 T5013 申報表及每位合夥人的 T5013 稅單
- 按合夥協議分配收入、虧損及資本成本折舊(CCA)
- 合夥企業財務報表及調整成本基數(ACB)的追蹤
- 在房地產及投資項目中比較合夥、公司或合營等不同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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