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稅務
適用於居住在加拿大境外、但擁有加拿大物業或有加拿大來源收入的個人。
01稅務居民身份
02加拿大物業出租收入
支付給非居民的租金須預扣加拿大稅款;正確申報可以改為按淨收入納稅。
我們提供
- 由租客或物業管理人按租金總額預扣 25% 的 Part XIII 稅
- 遞交 NR6 申請,改為按淨租金收入預扣
- 每年申報第 216 條稅表,申報淨收入並退回多扣稅款
- NR4 稅單及代理人義務
相關專題非居民租金收入 →
03出售加拿大物業
04安省海外買家稅與土地轉讓稅
05空置稅(UHT,2022–2024 年度)
聯邦空置稅(Underused Housing Tax)自 2025 年起已取消,但 2022 至 2024 年度仍需申報。根據我們的經驗,賣房時稅局現在大概率會審查這幾年的空置稅申報,逾期罰款很高。如尚未申報,建議通過自願披露計劃(VDP)主動補報。
我們提供
- 判斷 2022–2024 年度是否需要申報及適用的豁免
- 補報 2022–2024 年度空置稅
- 申請自願披露計劃(VDP),減免罰款和利息
- 賣房時應對稅局的空置稅審查
相關專題空置稅申報 →
與我們的團隊聊聊您的情況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