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空置稅

聯邦空置稅自 2025 年起取消,但 2022–2024 年度仍需申報。逾期罰款、賣房時的稅局審查,以及自願披露計劃(VDP)。

聯邦空置稅(Underused Housing Tax,UHT)是對加拿大空置或未充分利用的住宅每年按物業價值 1% 徵收的聯邦稅,由加拿大稅務局(CRA)管理。該稅自 2025 年度起已取消:2025 年及以後年度無需繳稅,也無需申報。但 2022、2023、2024 年度仍需申報,未申報的罰款依然適用。

準備賣房:根據我們的經驗,賣房時稅局現在大概率會審查 2022–2024 年度的空置稅申報,未申報的罰款很高。如尚未申報,建議通過自願披露計劃(VDP)主動補報。

哪些人需要申報(2022–2024 年度)

  • 截至 12 月 31 日在加拿大擁有住宅、且不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的個人,包括持學籤、工籤或旅遊簽證的人士。
  • 2022 年度:大多數加拿大私人公司,以及持有住宅的合夥企業的合夥人、信託的受託人也需要申報,即使無需繳稅。
  • 2023 年度起:大多數由加拿大人控制的公司、合夥企業和信託無需申報。外國持股 10% 或以上的公司可能仍需申報。

每處物業、每個年度都要單獨申報。即使符合豁免條件(例如房子出租或作為主要居所),一般也需要申報才能享受豁免。

申報期限與罰款

  • 每年的申報截止日為次年 4 月 30 日,因此 2022–2024 年度如尚未申報,均已逾期。
  • 逾期申報的最低罰款為:個人 1,000 加元、公司 2,000 加元(每份申報),如有應繳稅款,另有按比例計算的罰款和利息。
  • 如在次年 12 月 31 日之後才申報,部分豁免在計算罰款時視為不適用,罰款可能遠高於最低金額。

自願披露計劃(VDP)

如漏報了空置稅,可通過自願披露計劃申請減免罰款和部分利息。即使沒有應繳稅款,稅局也接受空置稅的 VDP 申請。越早申請(最好在稅局聯絡您之前),可獲得的減免越多。我們會同時準備補報的申報表和 VDP 申請。

申報所需資料

  • 稅號:社會保險號(SIN)。如沒有 SIN(例如持旅遊簽證),需先申請個人稅號(ITN),申請時需提供經認證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護照)副本。
  • 公司持有:公司的 Business Number(BN)。
  • 物業資料:地址、物業稅號(Tax Roll Number)、過戶文件中的物業識別號(PIN),以及每年最終物業稅單上的物業估值。
  • 每年的物業用途(自住、出租、空置等),用於判斷是否適用豁免。

參考:CRA — Underused Housing Tax

如有未申報的空置稅,或準備賣房,歡迎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