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居民身份轉換

人走了,還會被 CRA 認定為居民嗎?

重要居住關係、NR73 判定、協定加局

Scott Tang, CPA更新 2026-11-05適用 2026 年規則約 4 分鐘

打算回國或搬去別的國家,人走了,是不是就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了?不一定。CRA 看的還是居住關係:房子留著、配偶孩子還在加拿大的,人走了也很可能仍是加拿大居民,還要報全球收入。是否真正離開,要綜合居住關係、適用的天數規則和協定判斷;成為非居民的那一天會觸發離境稅。

看關係不只看人

住處、配偶、子女還在加拿大,通常偏向仍是居民,要綜合判斷和看協定

離境日

一般看你離開、配偶和受撫養人離開、成為新國家居民這三個日子裏最晚的那天;回到來加拿大前原來生活的國家的,一般就是你本人離開那天(配偶暫時留下賣房也一樣),按事實判斷

NR73

可以請 CRA 判斷你的身份(選擇性的,不是必須)

離境稅

離境那天視作按市值賣出大部分資產

什麼情況下,算真正離開了

在加拿大的住所

⚠️ 留著就可能還是居民
✓自住房留著空置或隨時可住
✅ 一般要處理好
✓賣掉、長期出租給無關的人

配偶或伴侶

⚠️ 留著就可能還是居民
✓還在加拿大生活
✅ 一般要處理好
✓一起搬走

受撫養的子女

⚠️ 留著就可能還是居民
✓還在加拿大上學生活
✅ 一般要處理好
✓一起搬走

銀行戶口、信用卡

⚠️ 留著就可能還是居民
◐次要關係,合起來看
✅ 一般要處理好
◐可以保留個別帳戶

駕照、省醫保

⚠️ 留著就可能還是居民
◐次要關係
✅ 一般要處理好
✓一般要註銷或不再使用

在新國家的關係

⚠️ 留著就可能還是居民
—
✅ 一般要處理好
✓在新國家有住所、成為當物業稅務居民

出租自住房:租給無關的人、按市場價、長期(一般不能隨時收回自住),才不算「留著住所」;空置或留給親戚住、隨時可以回來住的,CRA 可能認為你仍有住所。這些都是事實因素,不是必須賣房或和家人分開才算離開。

兩邊都是居民,怎麼辦

關係斷得乾淨

在加拿大沒有重要關係

在新國家安家

加拿大非居民

離境那天起按非居民規則

關係沒斷乾淨

加拿大還有房子、家人

新國家也當你是居民

按協定判給一邊

判給對方國家的,加拿大視作非居民;判定要有依據

離開那一年要做的

  1. 1

    定離境日

    按關係斷開的時間

  2. 2

    算離境稅

    離境那天的資產市值

  3. 3

    離境當年報稅

    離境前的全球收入 + 離境稅

  4. 4

    通知 CRA

    福利停止、地址更新

  5. 5

    之後按非居民

    加拿大的租金、RRSP、賣房按非居民規則

要注意的地方

  • 「房子留著」最常見

    想著以後回來住、把房子空著或給親戚住的,往往偏向仍是居民;留著某一項聯絡不自動決定結論,要綜合判斷。

  • 家人留在加拿大

    配偶孩子還在加拿大,自己回國工作的,通常偏向仍是居民,再按協定判,見本系列「『太空人』家庭:一方在加拿大,一方在中國」。

  • NR73 不是必須的

    可以用 NR73 請 CRA 給出意見,但要如實填寫;不確定的,先找專業人士看。

  • 離境日影響離境稅

    離開前大漲的資產,離境日早一天晚一天,結果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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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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