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居民身份轉換

離開加拿大前的「離境稅」是什麼?

離境時視作出售資產、哪些資產要算、怎麼估值

Scott Tang, CPA更新 2026-11-05適用 2026 年規則約 4 分鐘

不再是加拿大稅務居民的那一天,稅法視作你按當天的市值賣掉了大部分資產,由此算出的資本增值,要在離境那一年的報稅表上交稅 —— 這就是常說的「離境稅」。錢沒到手,稅卻要交,所以大額股票、公司股份的持有人,離開前一定要先算。

視作賣出

離境那天,大部分資產按市值視作賣出

50%

視作賣出的資本增值,一半計入離境那年的收入

$25,000

扣掉法定除外財產後,離境時資產市值超過這個數,要交 T1161 資產清單

可以推遲

用 T1244 選擇推遲繳稅,金額大的要提供擔保

哪些算、哪些不算

普通帳戶裏的股票、基金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

私人公司的股份(加拿大或海外)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

海外的物業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

加拿大的物業(自住或出租)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以後賣時按非居民規則(116 清稅)

RRSP、RRIF、退休金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以後取出時預扣非居民稅

TFSA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可以保留;非居民期間供款另有每月 1% 的稅

RESP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可以保留;能不能供款、拿補助看受益人的居民身份和計劃條件

離境後仍通過加拿大常設機構(固定營業場所)經營的營業資產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

短期居民落地前就有的資產

🔁 離境時視作賣出
—
🛡️ 不視作賣出
✓離境前 10 年裏住加拿大累計不超過 60 個月的,一般不算(見本系列「哪些資產離境時不算視作出售?」)

怎麼算

  1. 1

    確定離境日

    關係斷開、搬走那天

  2. 2

    逐項估值

    離境那天每項資產的市值

  3. 3

    減成本

    視作賣出的利得 = 市值 − 成本

  4. 4

    一半計入收入

    和離境前的收入一起算稅

  5. 5

    選擇推遲

    用 T1244,必要時提供擔保

例子:持有一傢俬人公司的股份,成本 10 萬,離境那天估值 210 萬,視作利得 200 萬,一半 100 萬計入離境那年的收入 —— 稅可能是幾十萬,但你並沒有賣出任何股份。

要交的表

項目T1243T1161T1244
用來做什麼計算視作賣出的利得或虧損列出離境時的資產清單選擇推遲繳納離境稅
誰要交有視作賣出資產的人離境時資產市值超過 $25,000(現金、RRSP 等註冊計劃、短期居民的部分資產、單價 $10,000 以下的個人用品等除外)想推遲繳稅的人
晚交的後果跟著報稅每天 $25,最低 $100,最多 $2,500不交就不能推遲

用 T1244 推遲的,要在次年 4 月 30 日前選擇;視作賣出的聯邦稅超過 $16,500 時,要提供 CRA 接受的擔保(省稅也可能要),金額和 CRA 約定。

要注意的地方

  • 估值要有依據

    私人公司股份、海外物業的離境市值,建議做估值報告;將來實際賣出、或者在新國家報稅時也要用。

  • 新國家怎麼看

    你在新國家的成本是否按離境市值,要看那邊的規定,可能出現兩邊重複徵稅,協定有時能幫忙。

  • 虧損也可以用

    視作賣出產生的虧損,可以抵視作賣出的利得;加拿大物業也可以選擇一起視作賣出來抵。

  • 回來了可以調整

    離開後又回來的,符合條件的可以選擇「撤銷」部分離境稅,見本系列「又回來了:重新成為加拿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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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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