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企業投資加拿大

外派員工來加拿大:個稅和 Payroll 怎麼處理

工作期間的稅務居民身份、扣繳、協定

Scott Tang, CPA更新 2026-11-03適用 2026 年規則約 5 分鐘

子公司剛開起來,通常先由母公司派一兩位骨幹過來:總經理、財務、技術。人在加拿大工作,工資在哪裏交稅、誰來扣、社保交哪邊,是外派最先要理清的三件事。

183 天

中加協定對一般僱員的短期門檻(按日曆年計算),還有前提條件

從第一天

工資由加拿大子公司承擔的,一般從第一天起就在加拿大交稅

2017

中加社保協定生效,拿到中國的參保證明,外派期間一般可以免交 CPP

第一件事:他算不算加拿大稅務居民

項目短期派來,家在中國(常見情況)長期派來,家人一起來(常見情況)
加拿大稅務身份常見是非居民常見會成為加拿大稅務居民
在加拿大報什麼只報在加拿大工作的收入全球收入都在加拿大報稅
中國那邊仍是中國稅務居民,全球收入在中國申報看兩國規定;兩邊都認,按協定的「加比規則」定

上表只是常見情況。身份要按居住聯絡(住的地方、家人、經濟往來在哪裏)、加拿大稅法和稅收協定逐個人判斷,不只看簽證和天數。來之前就要預判,第一年的報稅方式完全不同。

第二件事:183 天規則用得上嗎

中加稅收協定第 15 條裏,一般僱員在加拿大工作的工資,可以只在中國交稅,但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 有關日曆年內在加拿大合計不超過 183 天

    按日曆年算,來回出入境都要記錄。

  • 工資由加拿大以外的僱主付

    由中國母公司發、母公司負擔。加拿大子公司把這筆工資分攤回來或報銷的,CRA 可能把子公司看成實際的僱主。

  • 不由僱主在加拿大的機構負擔

    母公司在加拿大有分支機構或常設機構、由它負擔這筆工資的,也不滿足。

總經理等高層管理人員、董事要另看:中加協定對在加拿大公司擔任高層管理職務的人的報酬、董事費另有條款,加拿大一般可以徵稅,用不上上面的 183 天規則。中國大陸和香港適用的協定不同,也要分開看。

實際上,派來管子公司的人,工資幾乎都由子公司承擔,183 天規則通常用不上 —— 從第一天起,在加拿大工作的工資就要在加拿大交稅。

最終免不免稅,和現在要不要代扣,是兩回事。 就算預計少於 183 天、按協定可以免稅,僱主一般仍要按規定代扣(Regulation 102),除非事先向 CRA 申請豁免(waiver)並獲批;母公司作為非居民僱主,還可以申請非居民僱主認證。不能只憑「預計少於 183 天」就不扣。

第三件事:Payroll 誰來做

  • 子公司發工資

    最清楚:子公司 Payroll 帳號代扣個稅、CPP、EI,年底出 T4,員工在加拿大報稅。

  • 母公司在中國發工資

    人在加拿大工作的部分,加拿大這邊通常仍有代扣和申報的義務。常見做法是在加拿大做「影子工資單」照樣代扣 —— 先定清楚由子公司還是母公司承擔代扣義務,提前和會計師定好。

  • 福利也算工資

    公司付的房租、車、回國機票、子女學費等,大多算應稅福利,要進 T4。

社保:中加社保協定

中加社保協定 2017-01-01 生效。中國派來的員工,在中國辦好參保證明,在協定允許的外派期限內,可以繼續交中國的養老保險,免交加拿大的 CPP,避免兩邊重複交。注意:協定只管退休金(CPP),EI(就業保險)不在協定裏,要不要交按 EI 的規定另看。參保證明的期限和條件,以兩國主管部門簽發的為準。

兩邊都要報的,別重複交稅

員工如果仍是中國稅務居民,在加拿大交過的個稅,一般可以按中國的規定申請抵免,具體請中國的顧問確認。關鍵是兩邊的申報口徑一致、單據留好。

晟謙怎麼幫

  • 來之前先排好

    外派多久、家人來不來、工資誰發、職位是不是高層管理,先判斷稅務身份和協定條款,定 Payroll 和代扣方案(需要的話申請豁免)。

  • Payroll 一站做

    子公司 Payroll 帳號、代扣代繳、T4、CPP 參保證明的處理(價格見本系列「晟謙能為海外企業做什麼」)。

  • 員工個稅也能報

    外派員工本人的加拿大個稅申報,中文溝通,和母公司的人事、財務對接。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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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一般性資料,不構成稅務或移民建議。每個人的情況不同,具體安排請諮詢註冊會計師;工作簽證請諮詢移民律師或顧問;服務價格以書面報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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