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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自住房要交稅嗎?主要住所豁免怎麼用

豁免條件、一個家庭一處、出租過的情況、申報要求

Scott Tang, CPA更新 2026-11-05適用 2026 年規則約 4 分鐘

賣掉自己一直住的房子,賺的錢一般不用交稅 —— 這是主要住所豁免。但它不是自動的:賣了要在報稅表上申報;一家人有兩套房、房子出租過、住不滿 12 個月就賣,都會讓結果變。

免稅

每一年都指定為主要住所的,賣房利得一般全免

一家一處

一個家庭每年只能指定一處主要住所

一定要報

賣了主要住所也要在 Schedule 3 上申報和指定

不滿 365 天

加拿大住宅持有不滿 365 天就賣,沒有法定例外的,一般按經營收入全額計稅,不能用豁免

豁免怎麼算

  1. 1

    算出總利得

    賣價 − 成本 − 賣房費用

  2. 2

    數年份

    持有期間指定為主要住所的年數

  3. 3

    套公式

    可以免的部分 =(指定年數 + 1)÷ 持有年數 × 利得,不超過利得;指定年數要符合通常居住和居民年份,「+1」一般還要求取得那年是加拿大居民

  4. 4

    剩下的

    按資本增值,一半計入收入

公式裏的「+1」,讓你在同一年賣舊房、買新房時,兩套房都能被覆蓋。

兩套房,怎麼指定

自住房 + 度假屋

兩套都偶爾住

一年只能指定一套

比較兩套房每多指定一年能增加的豁免額和整體稅負

一般按各房總利得和持有年數測算,不是直接比較某一年實際漲價;不一定要指定你常住的那套

自住房 + 出租房

出租的那套一般不能指定

自住的那套指定

出租房賣時按資本增值

出租房的稅見本系列「出租房的稅務:哪些費用能抵、折舊要不要提」

出租過、改過用途的情況

自住改出租

🔄 視作按市值賣出
✓一般視作按市值賣出再買回
🛡️ 可以做的選擇
✓可以選擇不視作賣出(45(2)),一般最多再保留 4 年資格;不能提折舊,租金照報,家庭同年不能再指定別的房

出租改自住

🔄 視作按市值賣出
✓一般視作按市值賣出再買回
🛡️ 可以做的選擇
◐某些情況可以選擇推遲

房子裏一小部分出租(地下室)

🔄 視作按市值賣出
✕一般不視作賣出
🛡️ 可以做的選擇
◐出租部分小、沒有結構改變、沒提折舊的,通常不影響

在家辦公的一部分

🔄 視作按市值賣出
✕一般不影響
🛡️ 可以做的選擇
◐提了折舊的會影響

要注意的地方

晟謙怎麼幫

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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