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省購買新建(或大規模翻新)住宅,房價中包含 13% 的 HST,其中聯邦 5%、安省 8%。根據房屋用途、簽約日期以及是否首次購房,可以通過以下幾種退稅拿回部分或全部 HST。
1. 自住房
- GST/HST 新房退稅:買家本人或其直系親屬將該房作為主要居所即可申請。聯邦部分最多退 6,300 加元(35 萬加元以下全額,45 萬加元以上為零);安省部分最多退 24,000 加元,不限房價。
- 首次購房者 GST 退稅:2026 年 3 月起正式生效。首次購房者購買 100 萬加元以下的新房,可以退回全部 5% 的 GST(最多 5 萬加元);100 萬至 150 萬加元之間按比例遞減。購房合同須在 2025 年 3 月 20 日或之後、2031 年之前簽訂。申請人須年滿 18 歲、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本人和配偶在當年及前四年內都沒有住過自己擁有的房子。
- 安省臨時加強版退稅: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之間簽約的新房,安省(聯邦補足 5% 部分)最多可退 13 萬加元 HST:100 萬加元以下的新房退全部 HST,150 萬加元以下仍可退滿 13 萬加元,之後遞減,185 萬加元及以上最多退 24,000 加元。不限首次購房者。
大多數情況下,開發商會在交房時直接抵扣這些退稅;否則需要自行向稅務局申請。
2. 出租用的新房(投資房)
- 新建出租房退稅(NRRPR):購買新房後出租給租客作為主要居所、租期至少一年,可以申請與標準新房退稅相近的金額(聯邦最多 6,300 加元、安省最多 24,000 加元)。交房時需要先全額支付 HST,之後自行向稅務局申請,並提供租約等證明材料。
- 安省臨時加強版退稅同樣適用於 2026 年 4 月 1 日至 2027 年 3 月 31 日之間簽約的合格出租新房。
- 首次購房者 GST 退稅不適用於出租房。
需要注意
- 能否退稅取決於簽約日期、房價、實際居住人以及產權登記人。例如父母為了協助貸款加入產權,可能影響退稅。
- 退稅有申請期限,一般為交房或繳稅後兩年內。
- 請保留購房合同、交房結算單(Statement of Adjustments)以及入住證明或租約。
如果您不確定該申請哪種退稅,歡迎聯絡我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