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出租型住宅 HST 退稅

新建出租型住宅(Purpose-Built Rental)的加強版 GST/HST 退稅:適用條件、開工及完工日期和不適用情況。

為了增加出租房供應,聯邦政府針對新建出租型住宅(Purpose-Built Rental)推出了加強版的新建出租房 GST/HST 退稅。符合條件的項目,可以退回 5% GST 的 100%,安省也同時退回 8% 的省級 HST,即 13% 的 HST 可以全部拿回。

適用條件:

  • 2023 年 9 月 13 日之後、2031 年之前開工,並在 2036 年之前基本完工。
  • 至少有 4 個獨立公寓單元(每個單元有獨立的廚房、衛生間和起居空間),或至少 10 個獨立房間或套房(例如學生公寓、老人公寓)。
  • 至少 90% 的住宅單元用於長期出租(租期至少一年)。
  • 新建樓宇、加建部分,以及把非住宅物業(例如辦公樓)改建為出租住宅,都可能符合條件,合格的合作住房(co-op)也包括在內。

不適用情況:

  • 規模較小或單獨持有的住宅,例如單個公寓單元、獨立屋、兩戶套或三戶套。這些情況可能仍可申請標準的出租房退稅。
  • 翻修現有住宅樓,即使是大規模翻修。

Note:

何時算「開工」、出租房的自供(self-supply)規則以及申請時間都比較複雜。如果您正在計劃出租房項目,請儘早諮詢我們。

參考資料:

加拿大稅務局:GST/HST 專用出租房屋退稅(PB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