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處物業稅務規劃

擁有多套物業時,如何利用自住房免稅和用途變更選擇進行稅務規劃。

眾所周知,加拿大稅務居民賣自住房(Principal Residence)所產生的資產增值是不用交稅的,在我們擁有多套物業投資的情況下,我們是否能夠利用這個政策進行一下避稅?答案是肯定的。

我們通過下面這個的案例來分析一下:

小明2017年花了40萬在多倫多買了公寓用於自住,在2019年,公寓的價格漲到了50萬,小明另外買了一套獨立屋,就把公寓出租出去了。注意,這時候公寓就從自住房變為了投資房。按照稅法45(1)(a), 小明在報2019年個人稅的時候需要申報自住房視作出售,其增值的10萬可申請增值稅豁免。同時小明在2019年又被視作以50萬的價格買回公寓用於出租。在2023年,公寓價格漲到了70萬,但是別墅得增值並不大,所以小明準備把公寓賣掉,但是短期內並不打算處理別墅。公寓所產生的資本增值一共是20萬 (70萬-50萬),其中一半,也就是10萬需要繳稅。假設小明的工資收入為9萬,賣房收益的稅率大概為40%,也就是在2023年小明需要額外交4萬的稅。

但是,如果小明在2019年的時候諮詢會計師進行了稅務規劃,會計師在了解小明的情況之後,在改變房屋用途的時候會幫小明做一個4-Year Election(稅法Election 45(2))。做了這個 Election 之後,2019 年不會產生視作出售,並且在改為出租後的 4 年內(2019–2022 年)仍可以把公寓指定為自住房。再加上自住房免稅公式裏額外的「加一年」,就覆蓋了小明擁有這套公寓的所有年份(2017–2023 年),所以小明在 2023 年賣房時,全部增值都免稅,不需要因為賣房交任何個人所得稅。

需要注意的是:每個家庭每年只能指定一套自住房,所以 2019–2022 年獨立屋就不能再指定為自住房(本例中獨立屋增值不大,因此是划算的);另外,Election 有效期間不能為公寓申報折舊(CCA)。

通過這個例子,我們看到提前的稅務諮詢和規劃,幫小明在2023年度輕鬆節省了4萬稅金。

除此之外,在賣房的時候,我們還可以用投資虧損和 RRSP進行抵稅:

  • 無論是股票或者其他資產所產生的虧損,都可以用於抵扣售物業生的資產增值。值得注意的是,即使虧損產生的時候對當年稅務沒有影響,也是需要及時申報的。
  • RRSP對於高收入或者收入暴增的情況是非常有效的避稅工具,需要提前諮詢會計師做好計劃,才能合理利用。

晟謙會計事務所有著多年關於資產的稅務規劃經驗,如果您有多套物業,想要知道如何最有大限度地合理避稅,歡迎諮詢我們。